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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发[2009]10号
【颁布时间】 2009-08-17
【实施时间】 2009-08-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20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建设国际滨海旅游城市的意见


  旅游业是当今世界最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之一,是增加民生净福利、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和生动形式,是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粤发〔2008〕20号),加快建设国际滨海旅游城市步伐,结合我市旅游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以举办2011年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为契机,进一步拓展我市旅游业的优势和潜力,创新旅游业发展模式,提高旅游经济发展的规模和质量,做大做强旅游产业,使之成为我市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增长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改革创新原则。进一步增强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创新意识和开拓干劲,深化旅游体制改革,创新旅游发展模式,完善旅游市场运作机制,形成政府指导、市场运作、企业为主体的旅游产业发展格局,保持我市旅游产业在资源、产品和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持续创新能力。
  
  2.国际化的原则。以国际化标准推进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建设开发一批具有国际水准、体现国际时尚的旅游设施和产品;提高外国游客和旅游外汇收入的比重;提升旅游业管理和服务的国际化水平;改善城市的国际化旅游环境,实现国际游客拥有较高的出游无障碍化便利;推进与港澳旅游的深度合作。
  
  3.以人为本的原则。重视游客和市民的个性化旅游需求,尊重游客的消费选择权,保护市民和游客对旅游资源的共享权利,重视旅游活动中游客安全、便利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4.保护环境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与合理开发并重,以资源高效、永续利用和循环使用为要求,推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良性循环,实现我市旅游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1.近期目标:到2012年,把深圳旅游业发展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区域影响力的重要产业,成为我国最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客源地和出入境旅游集散地之一。全市旅游总收入达到650亿元左右,旅游外汇收入达到30亿美元左右。
  
  2.远期目标:到202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在亚太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国际滨海旅游城市。全市旅游总收入达到1000亿元左右,旅游外汇收入达到50亿美元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抢占旅游业发展制高点,以高端旅游带动我市旅游业全面发展。
  
  通过大力发展高科技含量、高文化含量、高附加值、高产业带动力、高开放度、低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的高端旅游,引导旅游产业发展模式向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的方向转变,旅游发展结构由传统的观光旅游向观光游览与休闲度假并重的结构升级转化,带动我市旅游业的全面发展。
  
  1.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东部华侨城、欢乐海岸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打造我市旅游业发展的新增长点。借鉴国际著名滨海旅游胜地的开发经验,按照保护性开发原则,以国际化、生态化、高端化为要求,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策略,积极推进大鹏半岛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依托大鹏半岛的山海资源和区位优势,整合东部旅游资源,创新保护与开发的管理机制,兴建海滨度假酒店,加快下沙旅游度假区、西涌国际会议与度假中心的规划建设步伐,把大鹏半岛打造为国际一流水准的滨海旅游度假胜地。重视现有旅游项目的更新和完善,积极推进海上田园湿地公园、大小梅沙、光明新区绿色生态旅游区等片区的更新改造,不断增强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后劲。
  
  2.扶持旅游新业态的发展。加强对邮轮游艇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加快蛇口太子港国际邮轮码头等东西部邮轮游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把邮轮游艇产业培育成为我市旅游业发展的生力军。着力形成摩托艇、帆船等海上运动及高尔夫、登山、滑翔、自驾游、在线旅游等新热点,积极扶持会展旅游、商务旅游、工业旅游、科技旅游、文化旅游、修学旅游、体育旅游、购物旅游、节庆旅游等特色旅游项目的发展。促进旅游企业积极利用我市发展高端服务业和总部经济的政策,壮大实力,提升水平。加大对旅游制造业的扶持力度,培育旅游制造业品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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