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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09]101号
【颁布时间】 2009-08-14
【实施时间】 2009-08-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21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测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规划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测绘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测绘工作的意见
  
  (市规划局2009年8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测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测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服务保障作用,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全市测绘工作的指导思想
  
  近年来,我市测绘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得到迅猛发展,测绘工作已经成为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以及“数字南京”建设不可或缺的基础。针对当前测绘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我市测绘工作现状,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市测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测绘工作,围绕我市“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所确定的中心任务,完善体制、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测绘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保障服务作用。
  
  二、加快完善测绘管理体系,尽快出台《南京市测绘管理条例
  
  1、各级政府要按照《测绘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测绘行政管理机构,强化测绘管理职能。市规划局作为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测绘管理职能处室的建设,优化人员配置,强化职能履行。市测绘管理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行业管理职责,加强行业监管、提升行业服务。江宁、浦口、六合三区和高淳、溧水两县(以下简称“相关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建设(规划)部门完善测绘管理职能设置。已经设立测绘管理科的区县,要配置2至3名工作人员,落实编制和经费;尚未设立测绘管理科的区县,要在年底前设立测绘管理科室,或将测绘管理职能落实到相关处室,配置相应测绘管理工作人员。有条件的相关区县,应尽快组建测绘管理办公室。
  
  2、加快出台《南京市测绘管理条例》,抓紧完善测绘管理制度体系。《南京市测绘管理条例》已列入市人大2008-2012年立法计划,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调研、起草,各有关部门、相关区县积极配合,在年底完成送审稿,争取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并颁布实施。在制定《条例》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尽快完善《南京市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南京市基础测绘管理规定》、《南京市地图编制管理规定》等,使我市测绘管理制度形成体系。
  
  三、加强对基础测绘的管理,提高测绘保障能力与服务水平
  
  1、加快改造建设新一代测绘基准设施。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年内按照国家批准的南京地方坐标系统,研制出新旧坐标的转换软件。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测绘单位要积极支持新一代测绘基准的改造,在新坐标系统建成发布后,新生产的基础测绘成果采用新的地方坐标系统,原有的基础测绘成果,各单位要抓紧开展坐标转换工作,争取在2到3年内完成坐标转换。
  
  2、建立健全基础测绘分级管理体制及分级投入机制。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负责江南八区的基础地形图数据的采集、加工、管理以及提供等服务工作;相关区县政府及其测绘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地形图的采集、加工、保管以及相关服务工作。测绘部门和发改部门要加强对基础测绘事业规划及计划的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测绘年度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对基础测绘事业的投入力度,确保基础测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及时、可靠的保障和服务。
  
  3、加快基本地形图的全覆盖,尽快建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区县要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对地理信息的迫切需求,加快测制城市基本地形图和地下管线数据。全市要利用5年时间,依靠市区联动,建立全市域基本地形图数据库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已经实现基本地形图全覆盖的相关区县,要建立数据更新机制,并尽快开展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尚未实现基本地形图全覆盖的,相关区县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通过2至3年时间完成基本地形图的全覆盖,并按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5年内完成辖区内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
  
  4、进一步规范基础测绘成果的管理。基础测绘成果由政府投资生产,属公共产品,其产权为政府所有。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区县测绘部门作为基础测绘成果的保管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在市域内实行异地交叉备份。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测绘基准及相关数据标准等面向全市发布,并加强对相关区县基础测绘基准和标准的执行的监管;相关区县基础测绘要统一按照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测绘基准及数据标准进行测绘,定期将基础测绘成果副本汇交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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