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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周口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周政[2009]46号
【颁布时间】 2009-08-14
【实施时间】 2009-08-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21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周口供电公司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周口供电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融入我市经济建设中,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完成22.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13%,累计增幅位居全省第三,其中工业用电完成11.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11%,累计增幅居全省第三,在决战二季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同时,周口供电公司加大电网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电网建设资金,达8.23亿元,创历史记录;500千伏周口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周口电网主网架实现由220千伏向500千伏的跨越,大大提高市供电能力。全面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工程和农田机井通电工程,有力地支持了我市新农村建设。积极应对夏季用电高峰,在全市用电负荷多次突破100千瓦连创历史新高,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周口供电公司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周口供电公司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快电网发展,倾力搞好优质服务,为我市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再立新功。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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