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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复[2009]60号
【颁布时间】 2009-08-13
【实施时间】 2009-08-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21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姜堰市溱潼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批复

姜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审批姜堰市溱潼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请示》(姜政发〔2009〕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姜堰市溱潼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二、同意溱潼古镇区保护范围为溱东河、姜埝河环绕的区域。划定的“绿树院--院士旧居”历史文化街区范围为北至安乐巷,南至后街,东至先进巷,西至更新巷,面积约4.5公顷。
  
  三、按照保护规划要求,制定完善政策措施,依法加强实施管理,严格控制各类建设项目,重点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溱南路历史地段、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古井和溱湖等自然景观、溱潼“会船”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整体上保持溱潼古镇区四周环水、夹河穿镇、古街巷成网的传统风貌和格局。
  
  四、抓紧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保护要求,全面落实保护措施。
  
  五、加强保护规划与溱潼镇总体规划的衔接,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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