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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喀署办发[2008]129号
【颁布时间】 2008-08-30
【实施时间】 2008-08-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22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参加第三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9月10日前各县市报送参展产品名录及招商引资项目。(筹展组负责)
  
  9月15日前,各参展单位完成布展方案设计,包括林果发展情况文字及图片资料,并报地区筹展办审核。(筹展组负责)
  
  9月20日前确定展位装修单位。(筹展组负责)
  
  9月20日前完成宣传光碟制作及相关资料编印。(宣传组负责)
  
  9月25日前地直有关单位、各县(市)报送参展、参会人员名单。(秘书组负责)
  
  9月30日前地区组织一次参展产品集中展示(秘书组、筹展组负责)
  
  10月7日前展品运抵乌鲁木齐。(销售组负责)
  
  10月8日前完成展位装修,并进行产品布展。(筹展组负责)
  
  10月9日上午组织展会评审。(评审组负责)
  
  10月10日参加开幕式。(秘书组负责)
  
  10月10日至10月12日展会,各参展单位及时报送交易、洽谈信息。(招商组负责)
  
  10月11日下午举行贸易成交签字仪式。(秘书组、招商组、销售组负责)
  
  10月12日下午展会总结,揭晓评选结果,并进行颁奖。(秘书组、评审组负责)
  
  10月13日撤展。(筹展组、销售组、秘书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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