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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喀署办发[2008]138号
【颁布时间】 2008-08-27
【实施时间】 2008-08-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27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申请核拨新疆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在职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报告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自治区党委 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研究新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问题 (新党财办【2008】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建工(集团)改制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 (新政阅【2008】14号)》文件精神,以及2008年6月24日新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喀什地区行署签订的《新疆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移交喀什地区管理协议》。移交协议第三条第一款:“在册人员整体移交时,由双方组成的工作组对企业拖欠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债务和欠缴的‘五险一金’,离休人员遗孀的生活费先进行清理,企业提供基础资料和数据,喀什地区、新疆建工集团共同初审后,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后先行垫付”。按照协议内容规定,现将新疆建工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欠缴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险费情况上报贵厅及自治区相关部门,给予审核拨付。欠缴情况如下:
  
  一、欠缴在职职工社会保险费情况
  
  据初步计算:截止2008年5月31日新疆六建欠缴在职职工四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共计32391982.95元,其中本金23127962.89元,利息9264020.06元。
  
  1、养老保险欠费情况:
  
  从2003年9月至2008年5月31日企业欠缴750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25571878.26元(含个人部分4792701.74元,该资金已由职工个人上缴单位,但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等原因,已被挪用,目前无资金来源),其中本金17768804.14元,利息7803074.12元。需要说明的是还有部分合同制工人的养老保险有断保现象,还需补缴,具体数额需进一步核实上报。
  
  2、失业保险欠费情况:
  
  从1999年5月至2008年5月31日企业欠缴750名在职职工失业保险费4164988.46元(含个人部分1062133.32元),其中本金3186399.96元,利息978588.50元。
  
  3、工伤保险欠费情况:
  
  从2003年8月至2008年5月31日企业欠缴750名在职职工工伤保险费1825711.26元,其中本金1523953.67元。利息301757.59元。
  
  4、生育保险欠费情况:
  
  从2003年9月至2008年5月31日企业欠缴750名在职职工生育保险费829404.97元。其中本金648805.12元,利息180599.85元。
  
  二、欠缴“协保”人员社会保险费情况:
  
  在2000年期间,新疆六建公司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的补充规定 中几个问题的实施意见》(新劳社字【2000】19号)规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十年的下岗职工,本人自愿与企业签订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下岗职工在协保期间其社会保险费单位部门和个人部分均由单位承担。截止2008年5月31日,与公司签订“协保”协议的下岗职工有20人协保期限未满,还需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协议期满,现计算出还需为下岗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205899.38元,其中本金193348.37元,利息12551.01元。详见《协保人员缴费花名册
  
  以上费用总计32597882.33元,其中本金23321311.26元,利息9276571.07元。请予以核拨。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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