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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三亚市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防范,确保2008北京残奥会及今后各重大会议、重要节日期间我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三亚市安全播出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 组长:陆志远(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柏青(市政府副市长) 王少山(市长助理、公安局局长) 总协调:林贻秀(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廖民生(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丁正清(市委610办专职副书记) 周雄(三亚电视台主要负责人) 韩建平(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副局长) 张上真(市公安局调研员) 鲁正兰(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赵清波(市无线电委员会主任) 符史群(市电视台副台长) 胡克丰(海南有线电视三亚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局,办公室主任由韩建平副局长兼任。 二、工作职责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责任以“属地管理”为主,通过各单位、各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确保安全播出。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市委610办 要确实负起牵头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导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防范工作,与广电部门建立信息反馈和应急机制,协调其他部门协助广电部门做好安全播出、防范非法攻击和插播等工作。 (二)市安全播出指挥部 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国家广电总局的统一部署,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对安全播出工作实施自上而下的一条线管理。负责与市委610办、市公安局、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市广播电视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及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总体协调与合作,负责广电系统外突发事件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配合和支援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和省安全播出指挥部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和处理情况。 (三)市公安机关 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和通报工作,与广电部门建立信息反馈和应急机制。依法打击对广播电视信号进行插播、干扰和破坏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盗窃、损毁播出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进行广播电视传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四)市无线电管理部门 与广电部门建立信息反馈和应急机制,向广电部门及时提供广播电视监测信息,研究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源定位方案,并组织、协调和实施。对非法实施无线插播的信号源进行查找、定位、及时排除,并协助公安机关排查、抓捕犯罪嫌疑人。 (五)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负责起草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对本辖区安全播出问题统一协调。具体负责广播电视台、乡镇、农场广播电视转播站和没有并网的有线独立网及“村村通”等的安全播出工作,指导协调当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做好安全播出工作,随时与省安全播出指挥部保持信息联系。协助公安机关排查有线、无线非法信号源,抓捕犯罪嫌疑人。 (六)规划建设局 在市政建设施工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要防止建筑设施砍断、挖断有线电视光缆行为。在残奥会期间,在有光缆、电缆的路上尽量停止挖掘作业,如确实需要,则要报文体局及相关单位。 (七)三亚广播电视台 广播电视台负责本单位所管理的节目采集、编辑播出部门和传输、发射部门的安全播出工作。对重要岗位的值班人员要进行排查,确保广播电视播出不出任何问题。 (八)海南有线电视三亚公司 1、加强巡逻,做好防范。有线网络公司必须建立昼夜值班巡逻制度,把光节点与所属片区包干到每一个小组,每个小组对所分管的片区加强巡逻,防止不法分子对有线电视网络的破坏及利用有线电视网络进行非法信号的传输。要及时发现各种建设施工中有可能危及有线网络传输安全的行为,及时制止,或立醒目标志,对不能协调的报领导小组进行协调干预。残奥会期间,有线网络公司夜间必须坚持巡逻,确保节目传输万无一失。 2、确定联络员,第一时间报告。有线网络公司必须在每个光节点覆盖片区内确定2-3名观察员(联络员),负责有线广播电视的频道监看,一旦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