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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丽发[2008]16号
【颁布时间】 2008-08-26
【实施时间】 2008-08-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28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丽江市委、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决定

[接上页]

  (十一)加快培育工业强县,促进区域工业协调发展。按照“县域经济特色化、特色经济产业化、产业经济规模化”的要求,把培育工业强县作为加快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着力推进永胜、华坪两个工业强县的工业经济发展,带动全市县域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古城区、玉龙县要着力加快清洁能源、生物资源加工、建材和旅游商品等工业特色产业发展;永胜县要着力抓好以农产品为主的生物资源加工产业发展;华坪县要着力抓好以煤炭为主的矿产、能源、化工、建材等产业的发展,宁蒗县要着力抓好以清洁能源、农产品为主的生物资源加工、旅游商品和以煤炭为主的矿产业开发。各县(区)发挥县域比较优势,同时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与聚集,实现县(区)之间经济的互动融合发展,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县域支柱产业;在抓好县域工业发展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抓好市属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增强整体发展活力。
  
  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十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继续实施技术装备提升、企业创新平台建设、产学研联合创新、企业信息化、新技术推广等5大工程,以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为主攻方向,突破一批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有支撑引领作用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开放式、国际化的研发机构,构建行业共性与关键技术服务平台,在中小企业聚集区建设集产品开发、工艺设计、技术咨询为一体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共同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学研联合体。推动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以智能化、数字化、虚拟化、网络化、敏捷制造为方向,对传统企业设计、生产流程进行再造,实现生产信息化。
  
  (十三)构建工业品牌体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品牌战略。推进企业专利、商标、版权、标准等的融合使用。鼓励企业申请国内外专利,加强公共信息服务。加强标准管理工作,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企业技术标准水平。鼓励企业争创“中国名牌”、“中国出口名牌”、“云南名牌”、驰名商标,做强做大工业品牌。加强对传统商标及品牌的保护。
  
  (十四)建立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创新企业管理模式,在决策、规划、组织、领导、控制、监督等方面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程序,实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管理程序化。优化人才、技术、资金、物资、信息等资源的配置效率,形成科学的自我发展机制和约束机制。全面强化成本、资金、质量、安全、营销和生产现场等各项基础管理。突出战略管理、组织管理、投资管理和人本管理,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扩大信息网络技术在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拓展电子商务、优化企业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集成和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
  
  五、强化发展保障措施
  
  (十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解决工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打破股权比例限制,积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促进企业战略重组。鼓励不同企业、不同行业、不同系统、不同监管主体的企业间相互参股,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造,实现股权多元化。打破公有私有、市内市外、省内省外、行业企业的限制,实行“非禁即放”,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生产经营领域、地方国有资本经营的企业全部放开。大力促进科技型、劳动密集型、外向型、生产服务型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增强全市工业发展活力。努力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加快发展开放型工业。鼓励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交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孟中印缅地区、泛珠三角等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把握新一轮国际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主动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全面创新招商引资理念和机制,着力抓好工业项目招商,积极引进世界500强、港澳台及省外有实力的企业,开发建设工业项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丽江特色新型工业化进程。
  
  (十六)加大工业投入力度。以大项目带动大发展,组织实施好一批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新型工业化的扶持力度。市级从2008年起,每年按上年工业实现税收的2%,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工业项目,技术改造和创新,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乡镇企业发展,工业园区建设,节能降耗,工业循环经济等的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和奖励。各区县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全市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工业项目和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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