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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黔东南府办发[2008]109号
【颁布时间】 2008-08-25
【实施时间】 2008-08-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30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一会一节一展旅游招商和商品展销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制作黔东南州旅游品牌商品宣传光碟;
  
  (四)建立自主品牌商品展示厅,以州内重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为载体,支持黔东南太阳鼓苗侗刺绣公司建立“黔东南州旅游商品精品展示厅”,集中展示刺绣、银饰、绘画、腊染等代表我州民族工艺精品和民族传统工艺制作演示,成为游客到我州旅游、参观、购买为一体的对外宣传窗口;
  
  (五)组织我州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旅游商品企业参加区域性和国际性推广活动,让我州旅游商品走出省外、走向国际,扩大影响、拓展市场。
  
  七、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为组织好本次旅游商品展销活动,成立展销会领导小组,组长由州政府副州长杨胜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州政协副主席、州招商局局长吴荣阳和州政协副主席、州工商联主席熊赐新同志担任,成员由州政府副秘书长周辉、州商务局局长王甲鸿、州经贸委主任唐有祥、州民委主任王安邦、州文化局局长袁刚、州旅游局副局长雷文艳、州招商局副局长石青昌和各县市分管县市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商务局,王甲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商品展销组和安全保卫组。综合组负责组织协调、方案制定、后勤保障等工作;商品展销组负责参展商品的指导和审查、旅游商品的宣传推介等工作;安全保卫组负责展销期间的交通疏导和安全保障工作。
  
  联系人:王兰、段宜君、杨玉芳
  
  联系电话:8226700、8226650、8223635
  
  八、工作要求
  
  本次展销会是州委、州政府举办“一会一节一展”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展示黔东南,宣传黔东南,加强与省内外旅游商品生产企业交流与合作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好本县市旅游商品展销馆的装修、布展和旅游商品、企业的参会参展等工作,并请于8月28日前将负责展销会的县市政府负责人、组织参会单位和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上报州政府办秘书七科和展销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商务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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