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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二)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根据本意见认真抓好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尽快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为全面推进我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抓出成效,省人民政府决定由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组织一次全省性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并在年底进行总结和考核,形成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针对“公对公”佣金制度的建立,各旅行社要按照《云南省旅行社和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省旅游局1号公告)、《云南省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省旅游局5号公告)以及云南省旅游局《关于提高导游服务质量维护导游合法权益的通知》(云旅发[2007]163号)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好导游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关保障内容,贯彻落实好导游人员“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公对公佣金返还奖励”的薪酬制度。“公对公”佣金制度的具体实施时间和佣金的最高比例限额,由省旅游局在落实导游人员合理薪酬制度后,对外发布确定。 要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将整治旅游市场的重大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要与宣传部门紧密配合,做好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各州(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本地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组织本地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的综合整治工作,争取在短期内切实抓出成效。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