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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时间】 2009-08-12
【实施时间】 2009-08-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31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工商局关于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2、加强督导检查。省局领导分工包片到市,对各市活动进行督查督导,并参加部分市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各市局要派负责同志参加各县(区)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市、县(区)局要逐级上报民主生活会书面总结。机关干部职工要向本单位活动领导小组上报问题剖析材料、整改材料,领导小组对干部职工问题剖析及整改材料要严格把关,对自身问题找不准、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通过。活动结束,各地逐级上报工作总结。
  
  3、严肃组织纪律。在教育整顿活动期间,发现应付上级、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不得通过检查验收,必须重新“补课”、彻底整改。
  
  4、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认真梳理班子、个人查找的问题,有针对性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完善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切实解决违反制度必须处理到位的问题,填补制度的盲点、漏点,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保证今后同类共性或个性问题不再发生。
  
  5、坚持统筹兼顾。目前,各市、县正在进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级工商机关要将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阶段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认识,挖掘思想根源,巩固学习成果,把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推向深入。要将教育整顿活动与开展民主评议基层工商所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半年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一手抓教育整顿,一手抓监管服务,保证整治活动与日常工作“两促进、两不误”。各地要坚持将教育引导贯穿始终,做到边学边查,边整边改。用教育整顿促进各项工作,用工作成效检验整顿效果,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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