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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交办[2009]293号
【颁布时间】 2009-08-12
【实施时间】 2009-08-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31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硖石至尖山公路北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三)专家组赞同本项目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议在下阶段对路面各结构层的厚度作进一步比选和优化。
  
  (四)专家组建议在下阶段做好拼宽路段不同新老路面结构过渡段设计,对拟利用老路路面建议在初步设计阶段做进一步论述。
  
  (五)专家组建议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与01省道、嘉绍高速公路、08省道等相交道路的交叉方案设计,以利行车安全、降低工程造价和节约土地。考虑到本项目与08省道均为一级公路,为便于干线公路的畅通,建议该交叉预留立交的红线控制。
  
  (六)由于下穿嘉绍高速公路路面低于路面线,为保证工程的质量,专家组建议下阶段对该路段采取特殊路面设计。
  
  (七)专家组建议补充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的设计方案。
  
  (八)专家组建议在下阶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有关手续。
  
  (九)请参照中交一公局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的咨询意见进行核查修改。
  
  (十)请海宁市政府协调好发改、规划、国土、水利、电力、环保、城建、航道、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及沿线乡镇的有关事宜,以利工程顺利实施。
  
  八、估算总投资控制在3.0亿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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