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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营造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20.加大国际航空口岸事业建设力度,安排不低于1500万元的口岸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完善口岸服务功能,为服务外包企业运行和发展提供便利条件。 21.建立服务外包公共信息服务网站,为政府、园区、企业、培训机构、大学生、发包商之间提供资源共享的交流平台,相关费用在服务外包专项资金中列支。 22.广泛开展国内外宣传推介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在国内外服务外包行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服务外包宣传、推介和促进活动,相关费用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23.支持市服务外包企业协会建设,鼓励其开展国内外服务外包技术和学术交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维护企业权益,对其相关活动给予适当资助。 24.为中小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对企业的担保费用和出口信用保险费用给予50%的补贴。 25.鼓励服务外包园区设立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维权保护机构,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护,对服务外包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 26.建立服务外包工作激励机制,完善服务外包统计制度和评价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季度将服务外包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外经贸局。对服务外包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 27.本意见执行期为2009年至2013年。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和市外经贸局另行制定。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八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