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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发改农经[2009]673号
【颁布时间】 2009-08-10
【实施时间】 2009-08-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33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苍南县石砰渔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苍南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苍南县石砰二级渔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苍发改〔2009〕5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苍南县是我省海洋与渔业大县,海洋渔业特别是海洋捕捞业十分发达,拥有各类海洋捕捞机动渔船3000多艘。苍南县海岸线漫长,当地渔民依靠自然港湾建成了许多渔港,广大渔民长期在此进行渔船停泊、装卸渔获物等渔业生产,有力地促进了渔业经济的发展。石砰渔港港口自然条件较好,是一个较理想的建设避风渔港场所。但由于原有的渔港建设标准低、设施简陋,已经远远满足不了渔业经济的发展和防灾减灾的需要。为增加有效锚泊面积,进一步完善石砰渔港渔业基础设施,促进渔业经济的发展,建设石砰渔港工程,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加固加高防波堤300米并延伸80米,总长度为380米;新建300吨级渔用码头2座,系泊浮筒5个;新建护岸730米;陆域回填3万平方米,以及港区道路、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
  
  三、环境保护和政策处理
  
  请根据温环建〔2009〕039号和浙土资预〔2009〕114号文的批复精神妥善做好环境保护和征地工作。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3522万元。其中:省渔港建设专项资金拟补助1900万元,其余由苍南县财政筹措解决。
  
  五、项目法人和建设工期
  
  该项目由苍南县海安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建设期为二年。
  
  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报告送审。
  
  
二○○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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