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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环金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辽河园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建委拟定的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定向安置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5]51号)规定,你公司在北辰区辽河道西段南侧承建的辽河园小区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定向安置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该小区对外销售住宅建筑面积64860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4696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5165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楼 号 门 栋 均 价 1门 1号楼 4696 3号楼 4696 4号楼 4696 5号楼 4696 6号楼 4696 7号楼 4696 8号楼 4696 9号楼 4696 10号楼 4696 11号楼 4696 12号楼 4696 13号楼 4696 总体均价 4696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OO九年八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