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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拉萨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09-08-07
【实施时间】 2009-08-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33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拉萨市政府关于开展“十二五”期间产业发展课题调研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局、委、办:
  
  根据拉萨市“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市委办公厅政研室和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共同负责“十二五”期间的“产业发展”课题调查研究。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掌握“十一五”期间我市产业发展现状,深入分析“十二五”期间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期间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为制订我市“十二五”期间的产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近期,两办研究室将组成调研组,开展该课题的调研活动。根据调研需要,调研组分别拟定了一、二、三产业的调研方案,请相关部门和县(区)做好配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一产业调研涉及到的部门及分工
  
  1、市农牧局、农发办、水利局、林业局、乡企局等部门根据《拉萨市“十二五”期间第一产业发展调研提纲》的分工,形成汇报材料,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于8月14日前分别报两办研究室(附电子版)。
  
  2、由市农牧局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参加调研座谈会,安排实地调研点。座谈会的时间、实地调研点的选择与调研组沟通后确定。
  
  3、在形成汇报材料、召集座谈会、安排调研点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县(区)、部门和企业,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和调研组的工作。
  
  二、第二产业调研涉及到的部门及分工
  
  1、市乡企局、建设局、国资委、工商联等部门根据《拉萨市“十二五”期间第二产业发展调研提纲》的分工,形成汇报材料,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于8月14日前分别报两办研究室(附电子版)。
  
  2、调研组将到市乡企局调研座谈,并实地调研个别企业。请市乡企局与调研组沟通后做好安排。
  
  3、在形成汇报材料、召开座谈会、安排调研点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县(区)、部门和企业,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和调研组的工作。
  
  三、第三产业调研涉及到的部门及分工
  
  1、市统计局、旅游局、商务局、建设局、电信局、文化局、民政局、城关区等部门和县区根据《拉萨市“十二五”期间第三产业发展调研提纲》的分工,形成汇报材料,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于8月14日前分别报两办研究室(附电子版)。
  
  2、调研组将分别到市旅游局、市商务局调研座谈,并实地走访部分调研点,请以上两局做好准备。
  
  3、调研组将在市政府办公厅召集物流、房地产、信息服务、文化娱乐休闲、中介咨询服务、社区服务、金融保险服务等产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参见“调研提纲”)的座谈会,之后将走访部分调研点,请以上涉及单位及部门做好准备。
  
  4、在形成汇报材料、召开座谈会、安排调研点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县(区)、部门和企业,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和调研组的工作。
  
  四、三次产业结构调研涉及到的部门和任务
  
  由市统计局提供“十一五”期间我市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的演变情况(2008年与2005年比、“十一五”前三年比),呈现什么趋势,存在哪些问题;“十二五”期间,进一步优化我市产业结构的对策建议。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于8月14日前分别报两办研究室(附电子版)。
  
  联系电话:
  
  市委办公厅政研室:6327449;
  
  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6872715。
  
  附件:
  
  1、《拉萨市“十二五”期间第一产业发展调研提纲》(略)
  
  2、《拉萨市“十二五”期间第二产业发展调研提纲》(略)
  
  3、《拉萨市“十二五”期间第三产业发展调研提纲》(略)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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