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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09]150号
【颁布时间】 2009-08-04
【实施时间】 2009-08-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35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规划(2009—2014)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规划(2009-2014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四日

  
  
广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规划
  
  (2009-2014年)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精神,解决我区农村困难群众最基本的居住安全问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建村〔2009〕84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09-2014年广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规划。
  
  一、农村住房和农村危房的基本情况
  
  广西现有乡镇1024个(不含县、市、区人民政府驻地镇,下同),村庄17.93万个(其中村民委员会所在村1.44万个);村庄现状用地面积合计约4849.93平方公里,人口约3726万;村镇住宅建筑总面积预计约10.2亿平方米,其中,乡村住宅建筑面积预计约9.13亿平方米。
  
  据2008年12月底的初步统计,全区农村存在结构失稳、地基不均匀沉降、墙体和屋面开裂、倒塌等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建于地质断裂带、山体坍塌、泥石流易发等灾害不稳定区域或者其他残破、不御寒冷和风雨、已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农村危房约127.54万户(含茅草树皮房约4.2万户),总建筑面积约11553.8万平方米。这些危房结构多数为砖木结构、土木结构、竹木结构等,少数为砖混结构。2009年,我区35个边境县(市、区)、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危房共计约36.5万户(含茅草树皮房约3.7万户、残疾人危房约0.7万户),其中一级(D级)危房约24.2万户,二级(C级)危房约12.3万户。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农村危房12586户(含茅草树皮房约473户),3-20公里范围内农村危房39562户(含茅草树皮房2066户)。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政府主导、农民主体,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政策,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最基本的居住安全问题,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和逐步完善。
  
  目标任务:从2009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组织实施广西边境一线农村危房改造和少数民族聚居村寨、革命老区、贫困地区3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以解决和改善边境一线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及革命老区农村部分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在3年试点的基础上,再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127.5万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彻底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以达到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目的。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县级人民政府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者,要加强领导和协调,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县级建设主管部门是农村危房改造的直接承担者,要加强引导、搞好服务;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
  
  (二)公平、公开、公正。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公开资助政策、公开申请审批程序、公开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农村危房改造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确保改造的住房既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又美观大方,避免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要注意量力而行,“一村一策”,以当地农民最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建设格局,不搞“一刀切”。
  
  (四)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按照轻重缓急有序推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五)适当集中、节约用地。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群众适当集中兴建住房,建设农村社区。新建、改建住房要符合镇、乡和村庄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六)最贫穷、最危险、最积极优先。农村危房改造优先考虑居住在最危险房屋中最贫穷的困难户,特别是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建立合理的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管理机制,对“等、靠、要”现象严重,组织工作不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积极性不高的地方,适时适当调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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