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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广府办函[2008]163号
【颁布时间】 2008-08-22
【实施时间】 2008-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36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协助开展汶川地震科学考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中国地震局将于近日至年底组织开展汶川8.0级地震科学考察工作。为确保汶川地震科学考察工作在我市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及时、客观、全面地为地震科考工作提供所需的工作信息、档案、图纸、实物、统计数据及摄影、影响等资料。
  
  二、请公安和交通管理部门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准予执行地震科考任务车辆在所有灾区行驶并在单、禁行线通行。
  
  以上事宜请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企事业单位予以协助和支持。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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