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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09]136号
【颁布时间】 2009-07-28
【实施时间】 2009-07-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46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五)建立村容村貌整治长效机制。要因村制宜,探索建立村内公共设施环境管理机制。落实管护人员的报酬,明确卫生清扫、垃圾清除、绿化管护、村(街)道养护、公厕保洁、公共设施管理的范围和责任,确保能扫得净、看得住、管理好。村级财力薄弱的,县(市)区、乡镇两级可考虑给予适当资金支持。结合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和宣传,建立健全村庄环境管理和维护制度,引导全体村民主动参与村容村貌整治,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村庄环境,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三、方法步骤
  
  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8月5日)。通过召开动员会,并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手册和标语等,广泛宣传发动,让群众了解开展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6日-9月20日)。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组织人员进行巡查,明确整治重点区域、目标及时限。全面开展清理垃圾和污染物、拆除违章建筑、治理环境等项工作,改变农村“脏、乱、差”的面貌。适时组织经验交流及现场观摩会,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鞭策后进,促进工作整体推进。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9月28日)。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先由各乡镇、县(市)区逐级进行自查,上报自查报告。自查结束后,由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在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3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须提高认识,科学规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一)全面部署,全民动员。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级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基层乡镇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领导责任,带头深入一线,组织广大干部深入村社,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动员到村,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动手,打一场全民参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战役。
  
  (二)周密安排,整体推进。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村容村貌整治方案,确保完成整治工作任务。要掌握好进度,采取有效措施,突出整治的区域效果,采取联片、连线整治的办法,整体推进,要从村主干道、公路沿线等重点地区开始,全面推开,整体覆盖,做到不丢片、不留角,村村有行动,村村有变化。要注意工作方式,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在改善人居环境、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等方面为全市新农村建设起到示范作用。尤其是面貌差的村庄要积极想办法,做到早动手、早整治,切实改变村容村貌。
  
  (三)强化督导,保证效果。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要把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纳入今年农业农村整体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兑现奖罚。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由市农牧局牵头负责,市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配合,各司其职,严格督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对整治活动进展快、效果好的要及时表扬,对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要统一进行验收、总结。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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