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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07]118号
【颁布时间】 2007-12-28
【实施时间】 2007-1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56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第十一条 资助评审
  
  每年由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对上报的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资助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统一规定资助资金的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第十二条 市财政局对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资助经费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申请资助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可对申请资助、获得资助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配合。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经费者,一经发现,不再予以资助,已资助费用全额追回,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专利服务机构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依法在大连市注册设立从事专利事务服务工作的中介机构。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大连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大连市专利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大知发〔2004〕1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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