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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鞍山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颁布时间】 2005-12-07
【实施时间】 2005-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6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鞍山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5年10月25日,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鞍山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5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2月7日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
  
  废止《鞍山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5年10月25日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经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鞍山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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