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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丽政办发[2008]99号
【颁布时间】 2008-08-14
【实施时间】 2008-08-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64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融资体制,积极拓宽资金来源,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市政府每年筹措一定资金用于补助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项目建设、奖励及其工作经费。古城区、玉龙县应将古城维护费、玉龙雪山景区门票返还收益资金重点用于绿化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声势氛围,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的积极性。丽江日报、丽江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绿化方针政策,宣传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的意义、标准任务和相关要求,宣传创建工作中市民和社会各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形成浩大声势,营造绿化美化家园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全民动手,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爱绿护绿,使“爱我丽江,绿化家园”成为每一个居民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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