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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办公地点:建设大厦7楼小会议室。 联系电话:0998-2538931。 附件:1.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个人集资建房情况调查表 2.行政事业单位集资建房情况汇总表 3.县市规范清理集资建房情况汇总表 附件1: 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个人集资建房情况调查表(表一) 姓名 现任(离退休前)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1、行政 2、全额事业 3、差额事业 4、自收自支事业 配偶姓名 现任(离退休前)职务职称 配偶单位 单位性质:□1、行政2、全额事业 3、差额事业4、自收自支事业 房改住房情况 购房单位:□1、本单位2、配偶单位 3、原工作单位4、其他 建筑面积: ㎡ 住房地点: 参加集资 建房情况 集资建房单位:□1、本单位2、配偶单位 3、原工作单位4、其他 建筑面积: ㎡ 其中:超标面积㎡ 集资建房是否为第二套 住房:是()否() 集资建房现状:□1、已入住2、已竣工未入住 3、已开工4、已立项未开工 住房 地点 集资建房单价 元/㎡ 重复享受房改政策住房情况 □ 1、职工家庭已购买房改优惠住房后又参加集资建房; 2、夫妻双方分别在单位参加集资建房; 3、原单位购买房改优惠住房未退又在调入单位参加集资建房; 4、部队转业干部已领取住房补贴后又在安置单位参加集资建房;5、其他 是否按规定退房: 是()否() 是否按规定补交房款: 是( )否( ) 职工单位 配偶单位 当地房改部门 单位纪检部门意见 印章 单位主要领导意见 印章 单位纪检部门意见 印章 单位主要领导意见 印章 审核意见 印章 本人签名:填表时间: 说明:1、住房建筑面积含阳台、楼梯间及其他公摊面积(房产证面积不含阳台、楼梯间及其他公摊面积,应以实际面积填写),同时提供上述房改房和集资房房产证复印件。2、招标面积:按照新政发〔1999〕39号文件确定住房建设控制面积标准衡量,即超标面积=集资住房面积-参加集资建房职工可享受的住房建设控制面积标准。39号文件确定住房建设控制面积标准厅级130㎡;处级100㎡;科级85㎡;一般干部75㎡.3、请在选择项指标的“□”内写相应序号。 附件2: 政事业单位清理纠正集资建房情况汇总表(表二)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现有职工人数( ) 参加调查职工人数( ) 单位性质:□1、行政2、全额事业3、差额事业 4、自收自支事业 单位集资建 房基本情况 建房的方式 (打√) 自建( );联建( ); 办公住宅联建( ); 委托开发商代理( ); 统一购买开发商住房( ) 建房时间 第一批:建房开工时间()年,竣工时间()年,总套数()套,总建筑面积()㎡ 第二批:建房开工时间()年,竣工时间()年,总套数()套,总建筑面积()㎡ 第三批:建房开工时间()年,竣工时间()年,总套数()套,总建筑面积()㎡ 目前已立项未开工()套,总建筑面积( )㎡ 建房标准 厅级或正高职称()㎡ 处级或副高职称()㎡ 科级或中级职称()㎡ 一般干部或初级职称()㎡ 集资建房房源为 1、在本单位集资建房人数()2、在配偶单位集资建房人数() 3、在原工作单位集资建房人数( ) 4、在机关事务管理局集资建房人数() 5、其他 重复享受房改政策 住房的情况 1、职工家庭已购买房改优惠住房后又参加集资建房的人数 ( ) 2、夫妻双方分别在单位参加集资建房人数 ( ) 3、原单位购房改优惠住房未退在调入单位又参加集资房人数 ( ) 4、部队转业干部已领取住房补贴后又在单位参加集资房人数 ( ) 5、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参加集资建房人数 ( ) 6、其他 ( ) 清理纠正情况 1、清退房改房( )套 2、清退集资房( )套 3、集资房补交款总金额( )元 其中:住房标准内补缴房款( )元、超面积补缴房款( 元、涉及总套数( )套 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联系电话: 附件3: ___县(市)规范清理集资建房情况汇总表(表三) 县(市)(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职工人数 参加调查职工人数 单位 性质 重复享受 房改政策 职工人数 退房总套数 其中 补缴集资房款总额 其中 备注 清退房改房套数 清退集资建房套数 住房标准内补缴房款 超面积补缴房款 涉及总套数 合计 -- 填报单位:填报人: 填报时间: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