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鄂环发[2008]42号
【颁布时间】 2008-08-14
【实施时间】 2008-08-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66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环保局、省监察厅关于挂牌督办环境污染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监察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目前我省的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些地方环境违法案件屡查屡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久拖不决,尤其是一些地方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够,措施不力,有的甚至包庇企业违法建设和生产。所有这些问题都严重阻碍了我省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顺利实施,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环境保护局、省监察厅决定联合对全省典型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挂牌督办查处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和解决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性
  
  挂牌督办解决典型环境污染问题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完成环境保护“十一五”重要指标的举措,也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要确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对挂牌案件做到认真督办严肃查处,做到件件有着落、有结果。
  
  二、加强对挂牌督办案件的监督检查,确保督办案件按要求及时落实到位
  
  本次公布的11件督办典型案件,有的是市、县多次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但长期未完成整改任务;有的是严重违反环评法,不履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擅自违法建设;有的是长期违法排污,对当地的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群众反响强烈。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省环境保护局、省监察厅的联办要求,抓住时机,协调各部门,加大力度,确保本次挂牌督办案件和辖区内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确保本次挂牌督办工作落实的几点要求
  
  1、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本次挂牌督办工作,积极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开展工作,密切协调合作,督促挂牌企业严格依法进行整改。
  
  2、要定期在当地新闻媒体公布挂牌督办案件查处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整治结果,做到公开透明,使被督办的违法建设和排污企业得到有效的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
  
  3、在整治期间环保部门和监察机关要定期不定期到各地对挂牌督办工作进行督查。在限期整改结束后,省环保局、省监察厅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能限期完成整治任务,工作不力或顶着不办的,将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不积极配合环境整治继续进行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责任人,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各地要严格按照两部门督办工作的时限和要求,抓好辖区内环境违法挂牌督办案件的落实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将办理结果报送省环保局和省监察厅。
  
  附:湖北省2008年度省级挂牌督办环境污染问题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
  
  
湖北省2008年度省级挂牌督办环境污染问题

  
  一、阳新大王镇电石厂
  
  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该厂年产1.5万吨电石,产值1000万元,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该厂烟尘长期超标排放,对阳新县环保部门多次下达的整改要求未予执行。
  
  督办要求:阳新县人民政府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治理,治污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不得生产。
  
  解决时限:2008年9月30日。
  
  二、襄樊市南漳县金龙泉啤酒公司
  
  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年产啤酒5000吨,排放污水40000吨,无任何环保设施。未完成污染治理,废水超标排放,襄樊市和南漳县多次对其挂牌督办提出整改要求,但该公司一直未予整改。
  
  督办要求:南漳县人民政府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治污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不得生产。
  
  解决时限:2008年9月30日。
  
  三、长阳宏发纸业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该公司年生产5万吨废纸造纸,废水采用加硅土平流沉淀,有一台10吨沸腾炉,废气采用水膜除尘。该公司废水治理设施不完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废气长期超标排放,群众反复投诉。
  
  督办要求:长阳县人民政府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治理,治污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不得生产。
  
  解决时限:2008年9月30日。
  
  四、十堰市郧县榕峰轧钢厂
  
  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建于1992年,年产10万吨螺纹钢、2001年招商改名为榕峰轧钢厂,拥有3台20吨电炉,年产30万吨螺纹钢。烟气、烟尘长期超标排放。2007年8月和11月两次均发现存在环境问题,郧县人民政府于2007年11月下达停产治理决定,至今未完成治理任务。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