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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楚政办通[2008]62号
【颁布时间】 2008-08-12
【实施时间】 2008-08-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67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当前,全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已陆续结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正在进行。从州招生部门统计的情况来看,2008年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情况不容乐观,要完成今年省、州下达的中职招生计划,任务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发展职业教育改善教育结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推进教育公平、解决社会就业,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农村、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需要。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职业学校招生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服从和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支持州属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积极动员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到州属职业学校就学。
  
  二、加强对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建立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责任制度。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楚政发〔2008〕5号)精神,建立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招生工作,保障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的完成。要进一步落实建立职业教育招生工作领导责任和“稳步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工作任务,建立招生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责任,实行考评、奖惩。
  
  三、加强职业教育招生宣传,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各县、市各职业学校要继续开展《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若干意见》、《楚雄州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介》、楚雄州职业教育电视专题片、各州属学校招生政策等方面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职业教育、职业学校,让更多的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到职业学校就学。州属职业学校要改进手段,创新举措,加强招生宣传,认真引导、动员学生就读职业学校。
  
  四、认真落实“三长送学”制度。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职业教育“三长送学”制度,加强对乡镇领导、初中校长送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到职业学校就学工作的领导、督查、考核,并建立长效机制,为行政区域内的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顺利到职业学校就学创造条件。
  
  五、招生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每周一报制度。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属职业学校主要领导是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从8月1日起,实行职业教育招生每周一报制度,具体工作由职业学校校长负责,要求每周五前将各县、市各州属职业学校招生情况报州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六、对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根据招生工作进展、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州人民政府将在8月中下旬组织人员对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将在全州通报督查情况,工作没按要求努力做好的将严格问责,请各县、市引起高度重视。
  
  
二OO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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