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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08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定于9月1日至5日在乌鲁木齐市新疆国际博览中心举行。现将我市《2008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晋城代表团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2008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晋城代表团工作方案 2008年第十七届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乌洽会)定于2008年9月在乌鲁木齐市新疆国际博览中心举行。市政府决定组团参加,为做好本次洽谈会的组团参会及招商引资洽谈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会的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9月1日至5日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疆国际博览中心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晋城市代表团 团长:郭长青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秘 书 长:杨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张建忠 市经委主任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招商局、太行日报社、电视台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组团参会工作由市经委具体承办。 (二)代表团下设两个工作组 1、秘书组 组长:王建中 副 组 长:尚培亮 联 系 人:王晓敏 联系电话:0356-2022580 15934170807 主要职责: (1)负责晋城代表团与乌洽会组委会的联络、沟通和协调,组织安排、协调晋城代表团各项工作和活动; (2)负责提交晋城代表团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 (3)负责经费预算的编制、申报、统筹安排,管理代表团的经费; (4)负责我市在洽谈会期间境内重要嘉宾和客商的邀请、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晋城代表团成员在参会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安全、往返机(车)票的订购等工作; (6)负责晋城代表团成员各种证件的制作和发放工作; (7)负责大会期间的新闻报道工作; (8)负责代表团的其它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综合组 组长:梁建刚 市招商局副局长 副 组 长:贾敬学 联 系 人:常瑞琪 联系电话:0356-2022290 13133362585 主要职责: (1)做好展位资料的收集、设计制作和布展工作; (2)负责招商项目的征集、对接、洽谈和签约工作; (3)会中以项目投资合作和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贸交流和洽谈活动; (4)负责晋城代表团在筹备和洽谈会期间各种文件、资料的印发工作; (5)负责参展成果的统计,及时报秘书长和第十七届乌洽会大会业务办统计组;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展位安排及参展经费 为提高我市的参展效应,充分展示我市的新产品和优势项目,省政府分配我市6个展位,展位费5600元/个,布展费为3600元/个。 为了鼓励企业积极走出去开拓市场,减轻企业参会负担,这次参展经费采取政府补贴和企业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展位费、布展费、宣传费、市代表团领导及工作人员费用由市政府财政统一负担,企业上网名录费、广告费、参展企业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用由企业自理,各县(市、区)参会人员费用由各县(市、区)自理。 四、工作进度 7月30日前,各企业向市经委报名。 7月31日-8月20日,各参展企业根据“乌洽会”官方网站公布的参展企业名录和合作项目进行项目对接、参展商品准备和签约项目的报送。 8月25日前,展品及商品运抵乌鲁木齐市。 8月26日-31日,布展、检查布展情况。 9月1日-5日,参加乌洽会。 9月6日,返程。 五、工作要求 组团参加乌洽会是我市今年对外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的一次重大活动,关系我市经济的发展和形象。为此,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筹划,认真组织; (二)发扬团队精神,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各参会单位要加强与市代表团秘书组和综合组的联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服从代表团的统一指挥和工作安排,按照预定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四)大会期间要严格遵守大会的各项制度。 附件:1.第十七届乌洽会参展报名申请表 2.第十七届乌洽会参会人员登记表 3.第十七届乌洽会签约项目登记表(略) 4.乌洽会名优品牌商品评选申请表 附件1: 第十七届乌洽会参展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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