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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德政办发[2008]182号
【颁布时间】 2008-08-12
【实施时间】 2008-08-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68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无线电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无线电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德政办发[2008]18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有关单位:
  现将《德宏州无线电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德宏州无线电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德宏州无线电管理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的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保证无线电管理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及《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应急预案》、《德宏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制度,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述无线电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1.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通信所需无线电频率资源和电磁环境保障;
  2.重特大无线电干扰;
  3.无线电管制;
  4.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应急任务。
  (四)工作原则
  无线电管理应急工作坚持反应快速、处置高效、减少损失、保障有力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设置
  在州政府领导下,设立德宏州无线电管理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州无线电管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无线电管理应急办公室,根据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德宏州无线电管理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德宏州无线电管理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州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德宏军分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州无线电管理处主任担任。成员由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安全局、州交通局、州广电局、芒市机场、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护林防火办、武警德宏支队分管领导及各电信运营公司主管领导、相关县市(区)分管领导组成。其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政策,组织起草、修订德宏州无线电管理应急预案;
  2.遇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对应急通信所需的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电磁环境进行保障,以及发生重特大无线电干扰时及时反应,保障正常无线电业务运行,并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州人民政府报告实施和进展情况;
  3.完成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它应急任务。
  (三)德宏州无线电管理应急办公室的组成及职责
  德宏州无线电管理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州无线电管理处主任担任,成员由州无线电管理处、德宏军分区通信部门、州公安局、州广电局、芒市机场、州护林防火办及各电信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相关县市(区)无线电管理人员组成。其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与州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
  2.遇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发生重特大无线电干扰等突发事件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落实全州的无线电管理应急工作;
  3.负责应急无线电台站管理和无线电频率协调指配,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必要时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4.组织实施应急无线电监测任务,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排查无线电干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机制
  无线电管理应急办公室应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保障无线电通信畅通、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的预防和预警机制。加强对无线电通信网络的协调管理,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到指挥统一,快速、高效地进行处置。
  (二)加强日常监测和检测
  平时加强对无线电波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无线电频率的使用情况,对一些重要台站频率要跟踪监测,对设备进行抽样检测,一有干扰出现,立即查处,把握工作的主动权,把干扰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预警机制
  无线电管理应急办公室要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各无线电设台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台站的定期监测,及时发现预警信息。获得预警信息后,及时向州无线电管理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州无线电管理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研究布置应急措施,根据事件重大程度和应急通信需要,发布预警信息。无线电管理应急办公室迅速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协调有关部门、无线电设台单位,做好预防和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
  (四)加强设备维护
  经常进行无线电监测设备和检测机房、无线电监测车的安全检查,坚持重点部位重点检查、重要活动提前检查、突发情况随时检查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监测系统运行正常和测试仪器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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