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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喀署发[2008]88号
【颁布时间】 2008-08-12
【实施时间】 2008-08-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69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喀什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副专员、专员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地直各有关单位:
  
  为明确职责,经行署研究,对行署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进行了分工。现将行署专员、副专员、专员助理的工作分工予以印发,以便工作联系。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副专员、专员助理工作分工

  
  专员艾克拜尔·吾甫尔全面负责行署的领导工作。分管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编办、人事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审计局、监察局。
  
  常务副专员黄三平协助专员负责行署常务工作和发展改革、财政、税务、人事、监察、审计、公安武警、边防工作。分管行署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和信息管理中心、喀什噶尔宾馆)、行署机关党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公安局(边防、消防)、国家安全局、司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喀什驻乌办事处、喀什驻北京办事处。协助专员分管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编办、人事局、审计局、监察局。联系驻地区武警部队。
  
  副专员阿布都艾尼·依干拜尔迪协助专员负责畜牧业、林果业、农村抗震安居、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绿化委员会)、供销社、农机局、抗震安居办公室、残联、老龄委、信访局、地方志委员会。联系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副专员赵钢协助专员负责农业、水利、民政、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城镇扶贫帮困等方面工作。分管农办、农业局、水利局、民政局、粮食局、扶贫开发办、气象局、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处、叶尔羌河流域管理局、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农业综合开发办、世行项目办。
  
  副专员刘夏宁协助专员负责城乡建设、老城区改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电力行业。
  
  副专员热甫卡提·努热合曼协助专员负责工业经济、招商引资、交通、土地矿产、统计、质量技术监督、金融保险工作,并协调民航、铁路、石油化工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招商局、经贸委、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土地纠纷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银行系统、银监分局、保险(人寿、财险)公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
  
  副专员木太力甫·托合提协助专员负责民族宗教、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分管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文化体育局(艺术团体、出版社、体校)、教育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各大中专院校。联系科协、社会团体和各民主党派。
  
  副专员王勇智协助专员负责外事、对外经济协作、劳动和社会保障、个体私营经济、邮政、通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外经局(经协办)、工商局、旅游局、口岸管委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保险管理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档案局、盐务局、地震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处、通信行业。协助专员分管外事侨务办公室。
  
  专员助理杨小林协助专员负责科技、中等职业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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