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08]132号
【颁布时间】 2008-08-11
【实施时间】 2008-08-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69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辽宁·东亚国际旅游博览会暨国际城市投资与旅游开发博览会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与东亚国家、地区间在旅游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旅游产业的振兴与发展,扩大对外开放,为老工业基地率先全面振兴和东北亚国际城市建设服务,由国家旅游局、辽宁省政府、大连市政府主办,辽宁省旅游局、大连市旅游局、海湾国家商工联合会、大连北方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北京查爱纳新世纪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承办的第五届中国辽宁·东亚国际旅游博览会暨国际城市投资与旅游开发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将于2008年10月10日-12日在大连市举行。
  
  东博会主会场设在大连世界博览广场,共设900个国际标准展位,其中海外展位300个,省内展位300个(大连市展位150个),外省市展位200个,酒店用品、旅游商品展位100个。东博会期间,将举行开幕式暨招待酒会、专场买家洽谈会、旅游项目(产品)推介会、媒体同盟“四名”(名人、名景、名社、名品)评选、旅游行业高端论坛(内容待定为后奥运旅游时代论坛)、中韩旅游高层论坛等活动,预计将有近万名海内外旅行商、航空公司和新闻媒体代表以及国内旅游业者参加。
  
  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东博会筹备工作,充分展示大连改革开放成果和“浪漫之都”的整体形象,积极组织境内外招展,热情邀请国内外旅游组织和旅行商参展。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要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以展团的形式参加东博会,并以此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进一步提升大连旅游和旅游产品的知名度,不断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认真组织好当地旅游对外招商项目的对接,力争实现我市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新突破。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