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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治区卫生合格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学校评选活动,加大农村中小学校改水、改厕力度,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要成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强化大局意识,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秩序,加强管理,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市推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政策,主要宣传提高薄弱学校办学质量,改善办学面貌的政策措施等,淡化群众择校观念。 (三)加强督促检查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区、管理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做得好的要总结推广经验,对于一些措施不力,工作进度慢的要给予批评。市教育、财政、物价、纪检、纠风等部门每学期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对不能满足义务教育办学需要,又挤占义务教育资源举办学前教育的学校要严肃查处,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各县(区、管理区)也要采取相应的督查措施,务求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落到实处。要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