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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08〕72号)要求,为加强我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 张晓强 副组长: 雷应江(县府办主任) 付明明(县纪委副书记) 石正林(县行政审批中心主任) 成 员: 林 敏(县府办副主任) 吴小梅(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练良东(县发改局纪检组长) 钟得丰(县经贸局副书记、纪检组长) 厉希胜(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周乃强(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华星(县财政局副局长) 何建华(县人劳社保局纪检组长) 黄端璐(县国土局副局长) 柳晓杰(县建设局副局长) 梅晓春(县交通局副局长) 潘李清(县水利局纪检组长) 雷赛高(县文广出版局副局长) 李加兴(县卫生局纪检组长) 刘海华(县环保局纪检组长) 梅盛青(县林业局副局长) 刘化茂(县安监局副局长) 叶海华(县行政审批中心副主任) 张樟林(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董 海(县人防办副主任) 毛玉海(县工商局副局长) 丁敏蛟(县质监局纪检组长) 林孟荣(县药监局纪检组长) 刘智敏(县国税局副局长) 林凤海(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吴小梅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人自然替补。 二OO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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