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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喀署办发[2008]111号
【颁布时间】 2008-08-01
【实施时间】 2008-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86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喀什代表团参会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喀什代表团参会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日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喀什代表团参会方案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将于2008年9月8日-11日在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是全国唯一以吸收外商投资为主的洽谈会,是自治区重点参加的经贸洽谈会之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政办函【2008】17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参会各项工作,现就我区组团参会提出以下方案。
  
  一、第十二届投资洽谈会概述
  
  (一)组织机构和参会形式
  
  时间:2008年9月8日-11日
  
  地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协办: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工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际金融公司、世界投资促进机构协会
  
  承办: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
  
  形式特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全国性商协会等以代表团形式参加;广泛邀请世界各地的投资商、贸易商、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机构、投资促进机构、跨国公司及其驻华机构、国内大型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具有对外投资意向的国内企业参会。投洽会采取投资与贸易相结合、展览展示与项目洽谈相结合、项目推介与政策咨询相结合、政策研讨与信息发布相结合的方式为与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指导思想
  
  我区要在总结历届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投资洽谈会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地区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以“打造喀什中亚南亚经济圈重心地位,大力引进内地沿海发达地区客商及外商来喀投资合作,共同开拓中亚南亚市场”为主题,重点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宣传推介工作,全面宣传喀什经济发展环境,充分展示我区的口岸、区位、资源优势及发展前景,积极与国内外客商建立广泛的联系,为招商引资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基本思路
  
  第十二届投资洽谈会内容将更加丰富 ,在活动组织、机制创新、服务保障、项目洽谈等方面将进一步改进提高,增强实效。
  
  1、凸显国际化,扩大国际合作交流,不断增强全球参与度。将围绕跨国投资发展新趋势和国际投资贸易热点,举办一系列有影响、有特色的重要活动,邀请更多的权威人士和专业客商到会。
  
  2、培植品牌论坛,打造全球权威投资信息发布平台。举办中部地区投资环境推介会、西部地区投资环境推介会、东北老工业基地投资环境推介会;举办产业梯度转移、产业合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相关论坛的研讨活动;增设民营企业“走出去”研讨会。
  
  3、合理规划展览展示内容,强化展馆洽谈功能。设省、直辖市、自治区馆,境外馆,投资服务暨品牌企业馆,旅游招商馆和中央展台;统一安排客商团组进展馆洽谈;扩大境外馆的规模。
  
  4、增加对接洽谈场次,拓宽对接洽谈领域。对接洽谈时间由原来的3天增加到5天,将举办外商对华投资项目对接、国内投资项目对接、中国企业“走出去”项目对接、第三国(地区)对第三国(地区)项目对接、台资企业对接洽谈、国有产权交易对接洽谈、高新技术专利技术转让对接洽谈、投资基金对接洽谈、投资商投资计划说明等。
  
  5、强化网站功能 ,提高洽谈成功率。组委会从3月1日起开通投资洽谈会网上可视项目对接系统,在会务网上开设投资洽谈会可视对接洽谈室,通过互联网尝试开展日常的项目对接洽谈。
  
  二、喀什代表团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代表团组成
  
  本届投洽会新疆代表团项目洽谈展位设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A11号展位,展位面积160平方米。展位设计力求突出“分享新疆发展机遇,共享中亚区域合作”的主题,同时注重宣传推介各地、州、市的招商重点及引资政策。在展位上安装等离子显示屏,滚动播出自治区和各地州市县多媒体宣传片,将新疆独具特色、全方位开放的面貌展现在投资商面前。按照新疆代表团的组团要求,我区统一组团成立喀什地区代表团,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由地区招商局、地区外经贸局、地区信息中心和各县市组成。各县市应积极组织企业参会参展。
  
  喀什地区代表团组成如下:
  
  团长:
  
  黄三平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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