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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08]122号
【颁布时间】 2008-07-31
【实施时间】 2008-07-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91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8]90号)精神,今年7月底至8月初结合纪念“7·28”唐山大地震,在全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组织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宣传周活动各项工作落实。要积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切实提高群众地震应急避险和自救能力。要通过集中学习、举办讲座等形式,增强机关干部的防震减灾意识;要充分利用农村防震减灾“三网一员”网络,通过开展流动宣传、分发地震科普资料、张贴科普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加强农村地区防震减灾宣传。省里统一编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防震减灾手册》和《农村地震安全手册》两本科普宣传读本,请各县(市)区即与市地震局联系,由市地震局负责提供样本,各县(市)区负责印发,印发范围及对象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二、市地震局要积极做好对全市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的牵头协调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的指导。积极主动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银行、中央在榕机构等单位联系,提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讲服务。8月初,市地震局要组织一场由各县(市)优秀中学生参加的地震科普夏令营活动;发放《防震避震与自救要诀》、《家庭防震减灾常识》、《地震科普常识》、《国殇勿忘》、《城市防震措施》等宣传材料到机关、到社区。
  
  三、市新闻协调办要牵头组织全市各级主流媒体,加强对“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工作。市广电集团要运用电视台安排好电视频道和专题栏目,集中播放《应对地震灾害-公众自救互救常识》、《蟾童》、《直面地震》、《地震揭密》等防震减灾科普音像片。各地广播电台应根据中国地震局组织编写的《地震知识百问百答》、《地震来了怎么办》及地震部门提供的有关宣传资料,制作播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广播节目。福州日报、福州晚报及各县(市)区属报纸要安排专版、连续刊登《地震知识百问百答》、《地震来了怎么办》两本地震科普读本的内容,并通过专访、新闻报道等形式在显著版面,刊登相关防震减灾科普文章。各级政务网站、福州新闻网等主流网站,要提供《地震知识百问百答》、《地震来了怎么办》以及《应对地震灾害-公众自救互救常识》、《蟾童》等各类科普材料和音像的链接,供社会公众免费下载。
  
  四、各级教育部门要将地震安全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教育。今年9月份新学期开学后,全市中小学校都要举行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每个班级张贴一套地震科普宣传挂图及分发《地震知识百问百答》、《地震来了怎么办》等地震科普读本,并组织开展一次中小学生地震科普知识竞赛。各级教育、地震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早部署,确保新学期开学后各项宣传教育工作能得到落实。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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