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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08]129号
【颁布时间】 2008-07-29
【实施时间】 2008-07-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95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兰州市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

[接上页]

  市房管局:负责搬迁改造企业房屋权属确认,办理房屋所属权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管理房产户籍资料,指导帮助搬迁企业完善生活区的房屋有关产权手续。负责原址土地整理范围内涉及补偿安置房屋的拆迁。
  
  市工商局:负责搬迁改造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协调搬迁改造企业税收关系的转移,指导企业搞好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搬迁改造企业有关问题的协调和政策的落实。
  
  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与县区、乡镇政府配合,搞好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企业原址土地的储备,协助市国资经营公司进行融资。
  
  市国资经营公司:负责建立企业出城入园融资平台,筹措、运营企业搬迁改造资金。负责搬迁改造企业原址土地的整治、熟化工作。
  
  兰州银行:按照国家相关金融政策以及企业出城入园相关政策,会同市国资经营公司搞好企业搬迁改造融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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