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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交通局:加快109国道高速、沿河重载高速等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整合现有物流设施,组建2个以上汽车运输物流集团。整合公路汽车服务网点,加快汽车服务区建设,会同铁路部门积极构筑多式联运体系。制定粮食、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货运零担、快运业、物流配送专用车辆简化许可审批程序,放宽审批条件。 商务局:推进千村万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积极构筑城乡商贸流通网络,重点建设农畜产品、农资流通网络。研究制定鼓励多元化市场主体投资物流业、广泛吸引社会资本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鼓励外资投资本地物流业有关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联合、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组建大型专业化物流企业;支持物流企业加强对外合作;鼓励和支持各类连锁经营企业发展。积极推进工商企业的物流业务流程再造,促进物流业务分离、外包, 研究制定物流园区管理办法。规范商品流通活动、流通主体、市场行为、市场调控等;制定规范直销、网络销售、电视电话销售、邮购等无店铺经营形式的政策;制定规范连锁经营企业、特许加盟连锁的政策;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检测体系与无害化处理制度;建立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行为的方案;建设企业信用监管平台。明确允许外资进入流通领域的范围和程度;制定鼓励利用国外资金、设备和技术参与物流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的政策。 煤炭局:筹备建设煤炭交易中心,将鄂尔多斯煤炭交易中心的申报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积极改革煤炭运销制度,组建煤炭运输集团。依据我市煤炭物流发展状况,针对煤炭流通环节税费流失问题,强化煤炭坑口洗选分筛,进行初次加工增值,并配套研究出台《煤炭物流管理办法》。 财政局:设立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具体资金使用办法。联合有关部门制定鼓励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物流企业采用电子商务和电子数据交换等先进技术、采用标准化物流设施等相关政策,以及制定鼓励发展逆向物流,进行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政策。研究制定支持物流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或募集资金有关政策。 规划局:将全市物流规划纳入全市总体规划,将各个规划建设的物流园区纳入全市城镇总体规划,协助企业编制、审核物流园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规划。 国土资源局:研究提出全市规划建设重点物流项目用地计划,优先安排物流项目用地。研究确定物流企业用地条件及供地方式。 建设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土地拆迁等相关工作。配合各旗区推进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和有关专业市场建设。 环境保护局:研究提出全市物流项目建设环保要求,提出煤炭物流、危险品物流的环保要求和环保措施,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支持绿色环保物流技术推广和普及有关政策,制订鼓励物流企业改进包装方式的政策。 粮食局:针对现代粮食仓储业、批发市场、加工业以及交通运输方式等,强化粮食供应安全和粮食价格稳定,编制粮食物流规划,出台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制定粮食流通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并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建立粮食供应预警系统,监测粮食供应短缺和粮食价格异常波动。突出建设粮食物流项目,加强粮食集散和流通基础设施。 科技局:联合财政、税收部门研究制定鼓励采用电子商务、电子数据交换、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技术、采用标准化物流设施和物流技术的政策。选择进行先进物流理论和技术开发研究的项目,择优申报科技研究计划,对企业采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分拣系统等先进物流技术的,给予科技专项经费支持。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 公安局:制定城市配送车辆管制政策,联合交通局全面整顿道路收费站点措施,对物流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发放一定数量的绿色通行证,并设立临时装卸货物停车点。积极配合人事部门出台引进高层次物流专业人才的安居政策。 统计局:制定能够反映物流业发展态势的统计指标体系,为政府决策和企业投资提供参考。 质量技术监督局:研究提出加强流通环节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措施,制订和完善食品和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教育局:制定鼓励以多种形式培养物流专业人才的政策,把物流专业人才的培养纳入全市教育体系,尽快设置物流专业,联合区内外高校、专业学校培养物流业专业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