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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曲信息办[2008]11号
【颁布时间】 2008-07-29
【实施时间】 2008-07-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96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曲靖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软环境建设上网工作及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安全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布置,我市的软环境建设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取得了可喜成绩。根据市软环境建设的总体安排安排部署,为了让曲靖市软环境建设工作的宣传面进一步扩大,让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软环境建设工作中来,让外界进一步了解曲靖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达到宣传面最大,参与面最宽,建设效果最好的要求,促进曲靖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经市政府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为配合软环境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在确保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加大对我市软环境建设的宣传力度。
  
  一、切实加强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网站安全和信息安全。一是各县(市)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病毒防治、远程控制和漏洞检测等安全防范工作,升级杀毒软件和防火墙程序,及时更新windows安全补丁,不下载不明软件。二是要定期和不定期修改用户密码,密码长度不少于6位,应为数字和字母的组合(不使用字符和符号),管理员密码不和无关人员分享,不在公共场合使用管理员用户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三是各县(市)区网络管理中心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系统模板的管理,其可视化程序软件为内部使用软件,不得对外公开和使用。
  
  二、切实配合做好软环境建设宣传工作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好曲政发〔2008〕61号《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施行办法》(试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工作,确保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与此同时,请各单位将报经市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实施意见》及配套制度在本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公众监督”栏内,以扩大本单位软环境建设的宣传面,以利公众监督。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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