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08]65号
【颁布时间】 2008-07-28
【实施时间】 2008-07-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98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
  
  《大理州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大理州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

  
  食品药品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为科学指导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扎实高效开展,促进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全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依据《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大理州的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十五”主要工作及成效
  
  “十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解放思想,真抓实干,通过坚持不懈的依法行政、科学监管,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形成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县市局组成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管理体系和以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为支撑的技术监督体系。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成效明显。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在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努力打造食品安全工作典型示范,积极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正确防范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全州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明显提升。
  
  --药品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GSP管理,严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药品信息通报、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信用等级评定;全面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药品抽检、快检能力不断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药品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依法审批,严把市场准入关。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对申办企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目前全州已有药品经营企业1012户,其中批发企业26户、零售药店859户、连锁店127户;对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督促企业进行GSP认证,目前全州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共892户。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效显著。在全州113个乡镇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在1101个行政村聘请了1972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形成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行政村监督网覆盖率为100%。积极支持和鼓励医药企业在基层设立区域性配送中心,帮助连锁企业零售网络向乡、村延伸,在113个乡镇、1101个行政村共有药品经营企业1223户,医疗机构1524家,实现了供应网覆盖100%的行政村。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完善和发展,实现了监督关口的前移和监管触角的延伸,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式监管,有效保证了药品质量,平抑了药品价格,方便了群众购药,切实保障了广大农村群众用药安全。
  
  --队伍素质建设不断加强。规范和提升系统内部管理,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注重品行教育,开展系统文化建设,完善检查考核办法,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反腐倡廉责任机制,队伍整体素质、执法水平、勤政廉政和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五年来,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行政办公业务用房匮乏,执法办案经费和执法装备不足,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存在较大隐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等方面。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十一五”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