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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筑府办通[2009]41号
【颁布时间】 2009-06-26
【实施时间】 2009-06-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05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快贵阳孟关汽车商贸城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5.建设项目供水配套工程(扩建高位水池、建设主干供水管)。2009年8月28日前完成;
  
  6.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
  
  7.摸清花溪大道本辖区范围内汽车贸易企业的土地、产权归属情况。2009年7月25日前完成。
  
  (六)市财政局:
  
  1.制定花溪大道汽贸市场搬迁的优惠政策和孟关汽贸城建成运营后南明区、小河区、花溪区原有企业财税及新增税源分配方案,报市政府研定。2009年7月10日前完成;
  
  2.收集多方意见,草拟孟关汽贸城建设、经营管理的优惠政策,上报市政府研定。2009年7月10日前完成;
  
  (七)市交警支队:
  
  制定花溪大道的交通管制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公示,引导商家提早做好搬迁准备。2009年12月30日前完成。
  
  (八)市招商局:
  
  指导制定孟关汽贸城招商方案、市场策划,组织各种招商活动,加大招商影响力。
  
  (九)市住房局:
  
  1.为市住投公司提供该项目贷款所需完备的经租产权证,协助市住投公司尽快完善抵押资产评估。2009年6月25日前完成;
  
  2.协调和指导孟关汽贸城拆迁安置工作;
  
  3.制定花溪大道原汽贸市场的拆迁补偿方案。2009年11月15日前完成。
  
  (十)市城管局:
  
  1.拟定新开孟关汽贸城公交专线方案,报市政府审批。2009年12月30日前完成;
  
  2.花溪大道沿线环境整治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2009年11月15日前完成。
  
  (十一)南明区政府、小河区政府:
  
  1.摸清花溪大道各自辖区范围内汽车商贸企业的土地、产权归属情况,2009年7月25日前完成;
  
  2.小河区负责为孟关汽贸城提供供电保障。2009年7月28日前完成。
  
  附件一:孟关汽车商贸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附件二:孟关孟关汽贸城工作流程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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