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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努力提升松材线虫病防治水平 (一)着力加强防治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注重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人员和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松材线虫病防控能力,同时要不断强化松材线虫病监测预警、检疫预灾和应急救灾能力建设,严格依法防治,有效提升松材线虫病防治水平。 (二)着力加大防治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根据防治工作需要,预算安排监测防治专项资金,确保监测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资金、技术等各类资源投向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三)着力提高防治服务水平。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所有权主体分散的新形势,认真做好信息、技术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要采取进村入户、上山下乡等形式,实地开展松材线虫病检验检疫、防治技术和疫木安全利用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大力推广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和知识,切实增强基层群众对松材线虫病的防治技能;要建立专家咨询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地为广大林农和其他森林经营者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 (四)着力创新防治工作机制。要推行专业队除治和绩效承包防治相结合,建立社会参与、政府监管、市场运作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新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支持和鼓励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真正形成强大的防控合力。 (五)着力搞好防治技术研究。要加强科学研究,开展联合攻关,解决制约松材线虫病防治的突出问题和关键技术,抓好科技成果转化与运用,并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防治手段,搞好病害木、衰弱木和可燃物有效利用研究,提高收益,减少损失。 五、切实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防治物资和资金,制定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层层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以乡(镇)为基本单位的管理体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按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松材线虫病防治计划,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和技术手段,认真抓好防治任务的落实。 (二)注重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发改、财政、林业、交通、工商、公安、水利、煤炭、建设、广电、供电、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要协调一致、加强联系、通力合作,共同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交通、邮政等部门在承运或邮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时,必须查验《植物检疫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工商部门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木材经营和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煤炭、水利、广电、建设、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要注重监管松木质包装材料及制品,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规定调运和使用木材及其制品;财政部门要将松材线虫病监测防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与检疫部门配合,搞好路查路检工作,严防疫木疫情传入和外流;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联防联治机制,相互通报信息,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确保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收到实效。 (三)着重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通信网络、报纸、展版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治基础知识,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社会对松材线虫病的防控意识,同时要抓好组织发动,探索激励机制,努力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切实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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