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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吉市教通字[2009]69号
【颁布时间】 2009-06-24
【实施时间】 2009-06-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08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吉林省2009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教材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进修学校,江北教育处,市直高中,民办高中: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吉林省2009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教材培训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
  
  望各单位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组织相关教师按时参加培训,高质量完成各项培训内容,切实落实好此次教师培训工作。为了更有效做好吉林市参培教师的培训工作,现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9~2010学年度承担高中一年级、二年级新课程教学的普通高中(含少数民族高中和举办普通高中教育的其它学校)全体教师。
  
  二、培训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共9门学科。
  
  三、组织报名
  
  (一)吉林市内各高中学校务于2009年6月26日(星期五)前将2009~2010学年度承担本校高中一年级、二年级新课程相应学科教学的全体参培教师名单(见附件1)以电子表格形式分年级上报到吉林市教育学院中学部邮箱:xyzxb-2007@163.com,联系人:郭轶,联系电话:2042837。
  
  (二)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进修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填写负责人信息表(见附件2)。由负责人按学科汇总本地参加培训的教师名单,并上传到上述邮箱。
  
  四、培训方式
  
  (一)高一教师集中培训。
  
  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的具体要求,组织本校教师按时参加培训。由吉林市教育学院各学科教研员担当吉林市本学科带队教师,在集中培训期间负责管理和相应服务工作。
  
  (二)高二教师实行网络视频培训。
  
  1、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进修学校要提前安排好视频教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各学科的集中研讨活动。
  
  2、吉林市内高二全体教师在市内进行自学并参加集中研讨。
  
  3、高二教师的培训分两步完成:
  
  第一步:各学校通知高二教师于6月19日~6月30日期间登陆吉林省教育学院网站(http://www.jledu.net)→视频会议→2009年高中新课程教材培训自学资料库。在12天自学的基础上,由各学校指定学科组长将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于7月2日前发到吉林市教育学院中学部邮箱:xyzxb-2007@163.com。每校每科需提交三个或以上的问题,文件名称请标明学校及学科。然后由市教育学院各学科教研员进行整理和筛选,选出三个最具代表性的问题,于7月5日前发到高中各学科省教研员的电子信箱(具体见省文件)。
  
  第二步: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的通知,8月1日~9日为高二教师用网络视频进行培训时间(各科培训时间见省文件)。
  
  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进修学校要指定地点进行集中研讨,县(市)高中学校要认真组织本校教师在规定的时间按学科到指定地点参加学习。
  
  吉林市内高中教师按各学科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30到吉林市教育学院西一楼视频教室。由市教育学院各学科教研员进行组织和管理,并做好签到工作。
  
  五、培训考核
  
  每次集中培训都要登记。培训结束时,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完成以下的作业:写出一篇学习心得或完成一个新内容的教学设计。高一作业在现场培训时交给本学科省教研员,高二作业在集中研讨时交给各县(市)学科负责人,各县(市)将各学科作业汇总后于8月14日前交给吉林市教育学院中学部。培训合格者颁发省教育厅统一格式的合格证书。
  
  附件:1、2009年新课程普通高中教师教材培训报名表(略)
  
  2、吉林省2009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教材培训县(市)负责人信息表(略)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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