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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09年第41号
【颁布时间】 2009-06-23
【实施时间】 2009-06-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08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丰台区南三环西路和菜户营南路部分路段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丰台区南三环西路和菜户营南路将进行桥梁吊装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6月30日起至2009年7月31日止,对丰台区南三环西路(玉泉营立交桥西侧)和菜户营南路(玉泉营立交桥北侧)部分路段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2009年6月30日起至2009年7月7日止,每天0时至5时,丰台区南三环西路(玉泉营立交桥至西侧铁路桥)双方向主路以及玉泉营立交桥南向西匝道和北向西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辅路(限高3.4米)、丽泽路或南四环路。
  
  二、2009年7月6日起至2009年7月15日止,每天0时至5时,丰台区菜户营南路(玉泉营立交桥至北侧铁路桥)双方向主路以及玉泉营立交桥西向北匝道和东向北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辅路(限高3.4米)、右安门外大街或西三环路。
  
  三、2009年7月16日起至2009年7月23日止,每天0时至5时,丰台区南三环西路(玉泉营立交桥至西侧铁路桥)双方向辅路禁止机动车通行。由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可进入主路行驶;由东向西行驶的机动车可进入主路或辅路北侧导行路行驶。
  
  四、2009年7月24日起至2009年7月31日止,每天0时至5时,菜户营南路(玉泉营立交桥至北侧铁路桥)双方向辅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进入主路行驶。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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