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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政发[2009]101号
【颁布时间】 2009-06-23
【实施时间】 2009-06-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08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8年,在各县(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国资监督管理工作如期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取得显著成绩。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市法院等9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王红等34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8年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9个)
  
  市法院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水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淮阴新华印刷厂
  
  二、先进个人(34名)
  
  王红王树春王兆水王国振皮剑洋孙玉阶孙文林朱鼎程庄建洪阮伟张敏敏张慧萍李中明汪厚明邵爱华陈卫宋延安吴正军沈德柱严军金爱中杨霞郝明胡雪梅赵平骆长年骆玉色徐发斌徐鸿宝顾红红潘淮龙薛芹魏从峰董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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