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毕署通[2009]37号
【颁布时间】 2009-06-22
【实施时间】 2009-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09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下达省规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筹措计划的通知

毕节地区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经行署研究决定,由你公司作为业主负责承担毕节地区境内省规高速公路建设任务,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分年安排解决, 计划2009年拨款5000万元、2010年拨款10000万元、2011年拨款15000万元因财政资金分年到位,前期建设资金由你公司商请银行贷款解决。银行贷款由财政还本付息,并纳入财政预算。
  
  特此通知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