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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成办函[2009]157号
【颁布时间】 2009-06-22
【实施时间】 2009-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09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治安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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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行业管理,做好调查摸底。要认真开展对吃、住、行、游、购、娱六个环节可能出现的旅游治安问题的调查摸底,确定治理的重点内容和范围,掌握旅游治安复杂的重点区域和场所,找准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治安问题。要强化对宾馆、饭店、农家乐、洗浴中心及旅行社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严格规范其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经营行为。要切实加大对车站、机场、景区(点)、停车场、旅游城镇、旅游通道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旅游市场秩序井然。
  
  (二)加强打击处理,扩大治理成效。要重点打击盘踞在旅游市场的恶势力团伙,从严查处旅游市场经营活动中的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欺诈宰客、强要回扣及销售伪劣旅游商品等群众反映强烈,破坏旅游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各区(市)县要在本辖区确立1-2个重点治理区域,实施重点专项治理,“以点带面”、重拳出击、快速侦破,坚决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三)密切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市旅游市场治安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区(市)县要在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要积极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共同治理旅游市场治安秩序的工作合力;要加强信息搜集,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搜集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高度重视并及时查处游客对治安问题的投诉,特别要对被投诉者多次出现的同类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四)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督导检查。要通过举办业主培训班,发布通告和对典型案例曝光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和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市旅游市场治安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督导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实施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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