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9]70号
【颁布时间】 2009-06-22
【实施时间】 2009-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10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刘跃进(官渡区区长)
  
  蔡德生(西山区区长)
  
  吴庆昆(呈贡县县长)
  
  吕天云(晋宁县县长)
  
  周兴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毓新(市建设局局长)
  
  郭焕波(市农业局局长)
  
  张之亮(市林业局局长)
  
  吴泽宇(市水利局局长)
  
  左珍贵(市市政公用局局长)
  
  陈春(市城管局局长)
  
  张家仁(市园林绿化局局长)
  
  王忠(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
  
  李昆敏(市滇管局局长)
  
  尚建国(市人防办主任)
  
  张天昶(市房管局局长)
  
  柳伟(市滇投公司董事长)
  
  宗庆生(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昆明铁路局、省交通厅、云南机场集团公司、昆明供电局、昆明电信公司等中央、省级单位有关部门也同时作为成员单位,指派有关负责人协助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局局长周峰越担任,副主任由副局长牟辉、总规划师杨晓辉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安排,协调、督促、检查城乡建设编制日常工作;协调、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重点研究课题和专项规划;负责与其他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对接;对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及时整理反馈。
  
  编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确定联络员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络和协调,配合、支持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
  
  (二)组建专家队伍
  
  由省内外行业专家组成专家队伍,对专项规划进行技术指导、审查、把关。
  
  (三)落实规划经费
  
  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按照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的原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方案报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后,由市财政局统一安排落实,具体落实到相应专项规划责任部门。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