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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发[2009]56号
【颁布时间】 2009-06-20
【实施时间】 2009-06-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11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物流业振兴与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四、重点项目
  
  具体项目见“贵阳市物流业振兴与发展实施计划重点项目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快相关规划制定,落实规划引导作用
  
  做好物流规划的修编和完善工作,完成改貌集装箱物流中心、金阳物流园区、清镇物流园区、开阳物流中心和息烽物流中心等重要结点规划,加强物流规划与产业规划、交通规划等的对接,为城市物流集聚区、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的建设创造条件,鼓励市区内的物流项目“退城进园”,引导市内公路货运市场结合物流规划和交通规划逐步外迁;强化规划实施的严肃性。
  
  (二)多渠道引进资金,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每年市财政安排相应的物流发展资金,采用贴息和补助方式重点扶持经认定的物流园区和物流项目;积极为符合条件的物流园区和重点物流项目争取各级项目资金的扶持;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
  
  (三)营造优惠政策环境,完善物流政策体系
  
  优先为符合规划的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多式联运需要的场站枢纽设施等项目安排土地供应指标,并在土地出让金、税费等方面实施政策性减免;对进行物流设施设备标准化、信息化改造以及更新环保型车辆的物流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对贵阳RFID(射频识别)现代物流产业示范基地、贵阳市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进行重点支持。鼓励国有物流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以兼并、重组的方式进行改制,允许投资方控股。
  
  规划建设城市配送车辆和公路货运车辆停车场,加强对大中型货运车辆与城市配送车辆衔接设施的规划建设;优先向从事物流配送的轻型厢式货车,特别是从事第三方物流服务的城市配送车辆以及环保型物流配送车辆,发放货车进城通行证。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物流业发展进程
  
  成立专门的招商工作组,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物流企业和物流平台运营商,提高我市现代物流水平。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包装谋划力度,特别是物流园区大项目的投入力度,编制适应经济发展和我市实际的物流项目,采取多种方式对外招商引资,积极吸引国内外著名的大公司来我市投资建设物流项目,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参与二戈寨物流园区、扎佐物流园区、金阳物流园区、清镇物流园区及开阳物流中心、息烽物流中心的建设和运营。对引进的重点物流项目实施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协调落实扶持资金、优惠政策和市政设施配套。
  
  (五)鼓励相关产业联动,挖掘潜在物流需求
  
  鼓励物流业为制造业配套,对为工业园区配套的物流企业,提供工业园区企业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制造业、商贸业与物流业的联动和互动。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引导企业家借助第三方物流进一步节约流通成本,逐步将企业自身的物流设施从企业内部剥离出来,为现代物流业发展提供需求支撑。鼓励工业园区的制造企业通过联合采购、联合运输等方式将原料采购和产品运输委托给物流企业。支持有条件的物流企业通过与生产企业相互持股等方式建立紧密型或半紧密型的合作关系。
  
  (六)加强基础工作,规范行业管理
  
  完善物流业统计制度,定期发布统计信息,将物流业相关指标纳入统计范围。建设物流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实现物流统计数据的实时上报;大力开展物流行业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编制贵阳市物流行业诚信评价办法,建立贵阳市物流业发展的预警、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计划实施
  
  各区(市、县)及市级各部门要按照本计划确定的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产业振兴与发展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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