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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08]48号
【颁布时间】 2008-07-26
【实施时间】 2008-07-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12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07年侦破万克以上精制毒品大要案单位的决定


  2007年,全州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大理州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05-2007)》,在堵源截流工作中强化各项禁毒工作措施,加大了对毒品大要案件的侦查力度。全年全州共侦破万克以上精制毒品大要案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缴获毒品154.501千克(海洛因77.132千克,冰毒77.369千克),占全部缴毒数268.55788千克的57.53%。6件大要案分别是:大理州公安局侦破3件缴毒94.5千克;弥渡县公安局侦破1件缴毒34千克;巍山县公安局侦破1件缴毒14.359千克;南涧县公安局侦破1件缴毒11.642千克。为鼓舞斗志,进一步推动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州人民政府决定对2007年侦破万克以上精制毒品大要案的大理州公安局、弥渡县公安局、巍山县公安局、南涧县公安局4个单位予以奖励。
  
  2008年是我州开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开局之年,全州公安机关要在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中进一步发挥主力军作用,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毒品蔓延势头,努力减轻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推动全州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取得更大成效,为创建平安和谐大理作出新贡献。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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