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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08]47号
【颁布时间】 2008-07-26
【实施时间】 2008-07-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12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无毒社区巩固乡镇的决定


  2007年,全州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总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和成果巩固活动,推动我州创建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根据《大理州创建“无毒社区”和巩固创建成果工作考评办法》(大政办发〔2005〕60号)的有关规定,经州禁毒委员会评审,州人民政府决定对“无毒社区”巩固成效显著、继续保持无毒状态的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大理市银桥镇、湾桥镇,祥云县下庄镇,洱源县乔后镇、牛街乡,云龙县漕涧镇等1区、6乡镇授予“无毒社区巩固乡镇”称号,分别予以表彰并颁发奖牌。
  
  希望受到表彰的1区、6乡镇发扬成绩,继续深入开展无毒创建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各县市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打好禁毒人民战争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开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目标和任务,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巩固工作,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毒品蔓延渗透,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大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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