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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鄂府发电[2008]6号
【颁布时间】 2008-07-25
【实施时间】 2008-07-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13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2008年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杜绝各类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当前和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旗区、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旗区、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认真督促检查本辖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情况,认真梳理分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监督和督促各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领导要深入到乡镇、企业、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认真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治理资金、保障措施、时限要求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不扎实,隐患治理不彻底、监控措施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要列出清单,责令整改,坚决“补课”;对已排查确认、尚未完成治理的重大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盯住不放,跟踪督办,一抓到底,监督隐患单位在治理整改的同时,必须安排专人在奥运会期间实行24小时严盯死守。对于重大危险源,要求企业必须做到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强化监控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二、突出抓好危化品、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方面,凡技防设施建设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存放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生产、经营单位销售此类产品时,必须查验公安机关核发的购买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流失;加强重大危险化学品设施特别是液氯、液氨等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重大设施处于连续监控状态。烟花爆竹方面,从即日起至8月底,市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停止涉药生产活动,对库存原料药、中转药料、半成品、成品实行清点封存,停止向外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一律停止成品进货,停止进行成品倒库活动。煤矿方面,从即日起,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下井带班,及时发现和解决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严格落实瓦斯防治责任制和各项技术措施,严禁空班漏检和瓦斯超限作业。加强水害防治工作,特别要做好矿区防洪工作,严格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制和防治水害各项技术措施。道路交通方面,要加强对重点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并结合对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的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对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超负荷的整治力度;加强对运输液氯、液氨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车辆的管理,严格审查审批手续、运输资质,确保槽车设施绝对安全,对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要暂扣营运证照,限期整改;运输危化物品的车辆的运输路线要避开城区和人流高峰运输时段。建筑施工方面,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以防高处坠落、防建筑起重机械事故、防火、防电及防雨季施工坍塌等为重点内容的安全检查防范措施。消防安全方面,商场、市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控制商场、超市举行大型展销、促销以及有关部门举行的群众性大型活动,未经批准擅自举办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对举办单位给予严厉处罚。
  
  三、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要落实自然灾害条件下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开展自然灾害条件下安全生产预警服务工作。各旗区、各部门在组织处置群体性事故和突发事件时,必须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做到反应灵敏、协调一致、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对于紧急突发事件,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科学决策,靠前指挥,妥善处置。奥运会期间,全市各层次的专职、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同时要充实人员、备齐抢险救援装备和物资,组织实施演练,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全市各旗区、各部门要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对在本地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相关规定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紧急信息要做到及时报送。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
  
  四、严格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为做好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市人民政府要在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专项督查的基础上,组织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发现各旗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要实行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对奥运会期间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治理不彻底,而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责任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进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对奥运会期间因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行政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要按照市人民政府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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