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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武汉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武价函[2009]19号
【颁布时间】 2009-06-16
【实施时间】 2009-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24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

武汉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重新核定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函》(武教函[2008]14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研究,现就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核定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正式收费标准为:
  
  (一)学费:小学4800元/生、学期;初中5000元/生、学期。
  
  (二)住宿费:小学800元/生、学期;初中600元/生、学期。
  
  (三)书抄费、伙食费、交通费等据实收取。
  
  二、以上收费标准自2009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学校在实施收费前须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手续,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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